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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玺本末 南宋 · 曹彦约
 出处:全宋文卷六六六六、《昌谷集》卷二二
言传国玺者多矣,讫无定说。
原其所由,则人主身自服之,非臣下之所常见,道听涂说,未免差误,传记杂录,易以湮没(原注:《旧唐·经籍志》有纪僧真《玉玺谱》一卷,姚察《传国玺》十卷,徐令言《玉玺正录》一卷,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,《馆阁书目》中亦无徐令言正录》,而其说或亦谓之《玉玺谱》,间见诸书。唐章怀太子注《后汉·光武纪》,已用其说。今仅有蜀本《朝士谈》一书,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,其叙玉玺事颇详,最无依据。)
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,又以徐令言、李之说参于其间,尤更牴牾(原注:令言信《北齐书》之说,谓永和所得之玺,即秦玺也,与《晋纪》不同。又谓侯景既败,侯子鉴盗其玺,走江东,惧追兵至,投诸佛寺,为栖霞寺僧永所得。陈永定三年,僧永死,弟子普智奉献。陈亡,玺传于隋。不独晋非此玺,而陈隋亦无此玺矣。李石信《晋阳秋》之说,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,乃送建业。不独晋不得此玺,而永之崛起,亦无得玺之理。语在《永和玺》注。)
正史所载亦多不同,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,士大夫以纸出之,当职官手自摹之,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(原注:郑望之《秦玺跋》云:绍圣四年初献秦玺,诏百官杂识视。时先君为尚书郎,乃请以纸出之,遂得其真。《金石录》云,咸阳所获传国玺,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,遂传于世。)
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,不得而尽考也(原注: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,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,当是据崔浩而言。崔浩《汉书音义》曰:传国玺是和氏作之。舒元舆云: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,而飞上天矣,则其当为白玉。徐令言云: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:其色绿如蓝,则其当为绿玉。《石虎别传》曰:武乡长城县韩强,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,与同文,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以为瑞。则又有玄玉者矣。)
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,与白色、绿色、玄色并出之异,然后辨史氏之差误,众说之不根,使后之君子有考焉。
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,各服所好。
秦独天子称玺(原注:出《汉旧仪》)始皇作传国玺,使丞相李斯书之,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(原注:《吴志·孙破虏传》注引旧《吴书》之文如此。应劭《汉官仪》曰:天子有传国玺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且康。」《吴志》注云:「且康」、「永昌」二字,未知何者为得。《朝士谈》云:秦玺面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玺上隐起为盘龙文,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。是皆未见真玺者也。考正史及众说,未尝有「且康」二字,其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已两至本朝。其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自晋传隋,亦不闻有背文、面文之说也。且既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则其背文不应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意同而词不律,非古人之意也。)」。
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,降轵道旁,封上始皇帝(原注:出《高帝纪》。)
后诛项籍,即天子位,服御其玺,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(原注:出《元后传》。《汉官仪》以为子婴始皇玺,高帝服御之,恐未必如是之遽也。)
周勃诛诸吕,废少帝,尝手贯皇帝玺(原注:出《史记·世家》应劭注。)
文帝时有言欲反,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:「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于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耶」?
文帝乃出之(原注:出本传。)
昭帝时,殿中有怪,一夜群臣皆惊。
霍光尚符玺郎,郎不肯授欲夺之,郎按剑曰:「臣头可断,玺不可得也」。
甚谊之。
明日,诏增此郎秩二等。
昌邑王,即持其手,解脱其玺组,奉上太后,乃立皇帝(原注:并本传。)
哀帝崩,无子,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,收取玺绶(原注:出《王莽传》。《太平御览》载,哀帝将崩,以玺绶付董贤,曰:「无妄以与人。」中常侍王闳者,叔父也,白元后,请夺之。即带剑至宣德闼,谓曰:「宫车晏驾,国嗣不立。君受恩深重,当俯伏号泣,何事久持玺绶,以待祸至耶?」不敢拒,跪授玺绶。按《汉书·董贤》、《王莽传》,哀帝置酒麒麟殿,上在酒所,从容谓,笑曰:「吾欲法,何如?」进曰;「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,非陛下之有也。天子无戏言。」上默然不悦。哀帝既崩,白:「董贤年少,不合众心。」收印绶。则知元后之未央者,收皇帝玺绶;而王莽所白者,董贤印绶也。《御览》本援引《汉书》,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,不知何书耶?)
平帝既崩,孺子婴未即尊位,玺藏长乐宫。
王莽篡汉,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,后怒曰:「而属父子宗族,蒙汉家力,富贵累世。
既无以报,受人孤寄,乘便利时夺取其国,不复顾名思义。
人如此者,狗猪不食其馀。
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,亦当自更作玺,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」!
太后涕泣而言,亦悲不能自止,良久乃仰谓太后:「臣等已无可言者,必欲得传国玺,太后宁能终不与耶」?
太后语切,恐欲胁之,乃出汉传国玺,投之于地,以授曰:「我老已死,知而兄弟今族灭也(原注:出《元后传》。《玉玺谱》曰,元后投之于地,玺上螭一角缺。而正史不载,至《吴书》乃始见之也。)」。
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,商人杜吴杀取绶,不知取玺及头。
公宾就见绶,问绶主所在,乃斩首并玺与王宪
得玺,无所送。
后宫,乘其车服。
越四日,而李、邓晔入长安,斩,送更始大司马谢禄,而玺归更始矣。
赤眉杀更始于高陵,立刘盆子
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,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,乃诏先帝玺绶,归之王府,斯乃祖宗之灵,士人之力。
其择吉日,祠高庙,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,乃受传国玺(原注:出《光武纪》。)
灵帝既葬,少帝在位,献帝未立,宦者张让、段圭作乱,劫二帝幸北宫,又走小平津。
掌玺者奔散,并失其玺。
、圭等既诛,二帝既还,得六玺于阁上,而传国玺独未得也。
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。
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
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,破虏将军孙坚,以袁术之命入洛阳,扫除汉宗,平塞诸陵。
军城南,甄官井上,旦有五色气,举军惊怪。
令人入井,探得传国玺,方圆四寸,纽盘五龙,上一角缺(原注:此《吴志·孙破虏传》注引《吴书》之言也。此玺元后投之于地,旧不言一角缺,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。)
明年死,袁术将僭号,拘夫人而夺之(原注:出《山阳公载记》。)
僭号二年而死,荆州刺史徐璆得玺,还许上之汉(原注:出《朝士谈》,与《山阳公载记》相表里。但《载记》节文见于《吴志》注与杂书,未见全文,恐亦出《载记》也。而《玉玺谱》乃云,袁绍有僭盗意,拘坚妻,逼求之。得玺,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。败,得玺还汉。恐不然也。按为破虏将军,乃袁术之意。死后,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,策载母徙曲阿,继从袁术,其不为袁绍所拘,事理明甚。)
魏文帝将受汉禅,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(原注:后,魏武女也。)
后怒,以玺绶抵轩下,因涕泣横流曰:「天不祚玺(原注:出《穆后传》。《续汉书》云:「天不祚此玺。」其义亦通。按《魏志·贾逵传》;魏太祖崩,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,问先王玺绶所在。正色曰:「太子在邺,国有储副,先王玺绶,非君所宜问也。」是时魏未受禅,所问者魏王玺绶耳,非传国玺绶也。)」。
司马师将废齐王芳,使郭白太后,取玺绶置坐侧。
及迎高贵乡公,又请玺绶,后曰:「我见高贵乡公,小时识之,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(原注:出《魏略》。)」。
自魏传晋,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。
其后平吴,不过得金玺而已(原注:出《晋书》。《御览》引《拾遗录》曰:晋太康平吴,孙皓送六金玺,云无玉工,故以金为印玺。)
惠帝时赵王伦篡位,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,夺玺绶。
伦败,反正,曰:「阿皮捩吾指,夺吾玺绶,不可不杀」。
阿皮,小字也,于是诛(原注:出本传。)
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,执刘曜,而传国玺不可考矣(原注:《晋书》载永嘉末洛京不守,玺为刘聪所得。及石勒灭刘氏,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,玺又入。及是四十二年,而玺复归于晋。然其文乃曰: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。」与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之文不同。《北齐·辛术传》云:辛术广陵,获传国玺,送邺,文宣以玺告于太庙。此玺即秦所制,方四寸,上纽交盘龙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且言二汉相传,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,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,得于郭元建,而以进焉。按永和所得玺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。至隋犹在,载于《礼仪志》者甚详。而所谓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寂无闻见,则知《晋史》所载者为是,而《北史》所载者为非也。唐贞观撰《晋史》,其志书最为详备,不应有此玺而不录。《玉玺谱》云:玺属石勒刻一边云:「天命石氏」。此题今不复存。《朝士谈》云: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,刻其旁为文曰「天命石氏。」其说既不相同,又云此题今不复存,不知所见者为何玺,不敢以为秦玺也。惟永和所得,乃有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八字,粗有传授,亦谓之传国玺,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。马端临《通考》:梁末侯景之败也,以传国玺自随,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,曰:「若我死,宜沈于江。勿令吴儿复得之。」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,从者弃之草间,至广陵以告郭元建,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。按郭元建,侯景之党,败,以广陵王僧辩,既而复降于北齐,齐遣行台辛术广陵。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。石氏败,玺复南归于晋。历宋齐梁,至侯景之败,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。)
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,方四寸,厚二寸,文同秦玺,然其色玄也,不知为何代之玺(原注:出《石虎别传》。按石虎即伪位,在晋文咸康乙未,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。而得玺之年,不可考也。武乡上党属邑,本朝初属潞州,后析为威胜军。)
秦苻坚姚苌所执,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,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。
求传国玺于曰:「小羌乃敢干逼天子,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?
玺已送晋,不可得矣」。
史不书其玺文,又无送晋之事,不知此为何玺(原注:出《载记》传。)
又六十一年,岁在丙戌
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,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,魏毁邺城五层佛图,于泥像中得玉玺二,其文皆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其一刻其旁曰「魏所受汉传国玺」。
史不言其玉色、工制与其方广、厚薄,既曰魏受汉玺,或者真传国玺也。
不知魏晋之间,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,何耶?
既有二玺,则传国玺已有其副。
太平真君以后,历东西魏周齐隋唐,而此玺未尝见于史。
后魏承平甚久,不知何从失之。
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,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,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,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,诏尚书礼部、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。
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:按所献玉玺,其色绿如蓝,温润而泽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
其背螭纽五盘,纽间有小窍,用以贯组。
又得玉螭首,其玉白如膏,亦温润。
其背亦螭纽五盘,纽间亦有贯组小窍。
其面无文,与玺相合。
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。
今考玺文,为秦玺可知。
其玉乃蓝田之色,其篆乃李斯小篆,其文则刻而非隐起,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,乃虫鱼鸟迹之法,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,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,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,非以后所能作明矣。
臣等被奉诏旨,得与讨论,黜诸家伪说,而断以正史,所有玉玺,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(原注:蔡京等黜诸家伪说,而断以正史,其说是矣。但其奏有云,曰「皇帝寿昌」者,晋玺也。曰「受命于天」者,后魏玺也。则「既寿永昌」者,秦玺可知。迁就欺罔,无所不至。按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晋得此玺,如今得秦玺也,岂可谓之晋玺?至于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。今乃析而二之,以「受命于天」为后魏之玺,以「既寿永昌」为秦玺,其为面谩也甚矣。邵武《后录》: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,得玉玺一,方四寸,篆文如凤鸟之状,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按《玺记》云:秦始得卞氏玉,刻以为玺,元后取玺投之地,故一角缺。验之皆合,唯记云色黄,此青苍色耳。又云背亦刻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则无之。有司奏上,廷议以为瑞,改元元符,命段吉以官。至靖康,金人取去。)
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。
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:按《国朝会要》,元日五月朔冬至,并行大朝会仪,乞以礼祇受,群臣称贺。
从之。
宰臣章惇书写玉检,诏词臣撰乐章,付太常寺,应奉朝会之用。
丁酉,诏传国宝检以「天授传国受命之宝」为文。
五月戊申朔,行朝会礼。
己酉,大赦天下。
癸丑甲寅,恭谢景灵宫
戊午,宴于紫宸殿
丙寅,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(原注:出《泰陵宝录》。)
徽宗即位,以白玉作受命宝,为八宝之一,其方四寸有奇,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为文。
大观元年十一月,诏八宝初成,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。
尚书省言:受命宝非常用之器,唯封禅则用之。
则大观以后,本朝有绿白二玺矣(原注:出《会要》。谨按《御制八宝记》云:受命宝,其玉蓝田,其制秦也。不可以传示将来,贻训后世。方参稽宪度,自我作古,有以宝玉献者,色如截肪,气如吐虹,温润而泽,其声清越。有以古篆进者,龙蟠凤翥,鱼跃鸟飞,奇耦相生,纵横得所。有以善工进者,雕琢众形,如切如磋。分毫析缕,不见其迹。四者毕备,于是揭而玺之,乃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之文作受命宝,其方四寸有奇。蔡绦云:得秦玺而无检,螭又不缺,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。自有玺后,考验甚详,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。旧说螭一角缺,未有言其检者,此又之凿也。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,不得不致疑耳。)
元符戊寅靖康丁未,盖三十年。
建炎戊申嘉定辛巳,又九十四年矣。
永和玺者,不知其何时作也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与秦玺不同(原注:《北齐·辛术传》以其文为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误也,已于秦玺辨之。)
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,今故以永和名之,谓其以永和至晋,而名始着也。
其制度精密,非当时僭伪所能办(原注:《晋阳秋》云:鸟篆隐起,巧丽惊绝,与传国玺不同。《隋志》云:螭兽纽上交五盘螭,鸟篆隐起。)
洛京失守,南北纷争,假托天命者,皆欲得此玺。
变诈百出,无所不至(原注:《·载记》,冉闵石祗,僭大号,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:「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,云玺在襄国,其言信否?」曰:「平寇之日,在邺者略无所遗,玺何从而向襄国?」《载记》又曰:冉闵既败,慕容隽欲神其事,诈言历运在己,妻得玺以献,号曰奉玺君。以永和八年皇帝位,大赦境内,改元曰元玺。又《玉玺谱》云:元帝渡江后,数世无玉玺。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。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,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,非中国之玺也。)
晋永和虽得之,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(原注:《载记》又言:冉闵被执,其子智尚幼,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。濮阳太守戴施应之,次于棘津,猗至施止,不听进,责其传国玺。猗归以告干,犹豫不决。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,登三台助戍,谲之曰:「今且出玺付我,凶寇在外,道路梗涩,亦未敢送。当遣单使驰告天子。天子闻玺已在吾道,当遣重兵相援。」干信之,乃出玺付融,融使赍玺驰还。或谓何融以赏得之,或谓戴施取之以计,乃使何融驰还。或谓冉智以玺付之,非蒋干也。大要是何融、戴施共谋取之,冉智年幼,听命于蒋干,不足深辨。《晋阳秋》云:雍州玺者,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,方六寸,厚一寸七分,蟠螭为鼻,合高四寸六分,四面龟文,下有八字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云是慕容所制,未详厥始,此则误也。八字载于永和八年《晋纪》,不可泯没。慕容永崛起小丑,草创简陋,寻为慕容垂所杀,安得更自制玺?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,父子雄据一方,犹以不得玺为耻,诈封奉玺君,而况于乎?其言未详厥始,则不根甚矣。)
姑因史氏诸家之说,推本而铺叙之。
永嘉五年王弥洛阳,得六玺送刘曜刘聪,而此玺在其中(原注:洛阳陷时,与秦玺当皆送刘聪,而秦玺不复传授,疑乱兵失之。)
聪死,子粲嗣位,其大司空靳准作乱,自称大将军,执粲杀之。
为乔泰等所杀,推靳明为盟主,遣卜泰奉玺于
大悦,谓泰曰:「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」。
石勒闻之怒,增兵攻明。
败于石勒,其子熙奔上邽
石虎上邽,遣主簿封送玺于勒
向所谓六玺者,止有其一,此外特太子金玺耳(原注:已上并杂出《晋书·载记》。按天子有六玺,曰天子之玺、天子行玺、天子信玺、皇帝之玺、皇帝行玺、皇帝信玺,所用不同。应劭《汉官仪》及诸史皆详言之,与传国玺并行于世。自永嘉以后,每言传国六玺,则是六玺不皆在,与传国玺合为六耳。《前凉录》载,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,于青涧中得一玉玺,钳纽,光照水外,文曰「皇帝玺」。《后周书》曰: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,纽有文曰「皇帝玺」,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。至唐贞元二年,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「天子之宝」,亦可见矣。赵封送玺于勒,止有一玺,于此可见。)
石勒既死,石虎篡立。
死,其子世嗣位。
石遵、石监、冉闵相继篡立,闵为慕容恪所执,其子智守邺尚幼,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(原注:《燕书》曰:元玺六年,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,猗负玺行数里,天黄雾四塞,不得进,易取行玺始得去。此事虚诞,全不可信。)永和八年,玺至建业,百寮毕贺(原注:出晋《穆帝纪》。)
自晋传宋,宋元凶劭作乱而败,不见传国玺。
问劭,乃云:「在严道育处」。
就取得之。
孝武即位,拜蔡兴宗侍中,每言得失,无所顾惮。
帝新拜陵,尝使负玺陪乘。
宋末,谢朏侍中,领秘书监
齐高帝将受禅,当日在直,百寮陪位,侍中当解玺。
佯不知曰:「何公事」?
传诏云:「解玺授齐王」。
曰:「齐自应有侍中」。
乃引枕卧,传诏惧,乃使称疾,曰:「我无疾,何所道」?
遂朝服步出东掖门,乃登车,仍还宅。
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,既而武帝请诛
高帝曰:「杀之则成其名,正应容之度外(原注:并出《宋书》。)」。
自齐传梁,至简文帝,为侯景所篡。
败,其玺不知所向。
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,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,而此玺居其一也(原注:《辛术传》云: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推原所自,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,使督护何融送建业,历、齐、梁至侯景败,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,而以进焉。其玺文与《晋纪》不同,疑传误也。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,而辛术自是一玺,特传引用之误,亦是一说。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,而辛术玺所谓「受命于天,即寿永昌」者,齐陈之际,略无所传,知其误也。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,而传只载传国玺,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。先是齐受东魏禅,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,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,曰:「尔不及一老妪,背负玺与人,何不打碎之?」事见《魏景穆十二王传》。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,八玺之中,亦必有所谓六玺者,特宋齐所传,非西晋之旧也。)
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,自六玺之外,止有传国一玺,白玉为之,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乃是物也(原注:《隋志》载北齐玺,自传国玺、六玺之外,止有木印,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,已不能全矣。)
北齐、西魏皆并于后周,始与神玺并行于世(原注: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,大赦,不言其文也。独《隋志》言,神玺、传国玺皆宝而不用,神玺明受之天,传国玺明受之运,则神玺之文,亦有关乎天命者矣。)
开皇三年,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(原注:出《隋文帝纪》。《朝士谈》云:开皇九年江南,得真传国玺,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。此又不考本末者也。秦玺失于晋永嘉,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,永和玺复归于晋,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,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?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,犹之可也。况西魏、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,非开皇所改明矣。)
隋之亡也,玺没于宇文化及
化及败,为窦建德所得。
唐武德四年,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,而受命玺实在其中(原注:化及之事,虽出于《朝士谈》,而正史不全载,然新旧史于《建德传》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,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,其事明矣。)
唐有受命玺,以封禅礼神,即其旧也(原注:《新唐志》载,神玺、受命玺之外,止有天子、皇帝六玺而已,是谓八玺。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,岂通传国而为九耶?志言八玺甚备,而传国玺独无所言,是误以受命、传国为二玺矣。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。)
太宗贞观十六年,复刻受命玺,其文曰「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」。
而受命之名,复自别于传国玺矣。
武后长寿二年,尝改玺为宝。
中宗神龙元年,又改宝为玺(原注:此三事,皆出《通典》,而本纪不载。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,书作七宝而已。)
玄宗天宝十载,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,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(原注:肃宗乾元元年,上皇天帝御宣正殿,授皇帝传国、受命宝,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,而旧名不废也。)
五代乱离后,其玺不复存矣(原注:蔡绦《国史后补》云:国初创业艰难,诸宝多阶石为之。元丰中,始诏依古作六玺,有玉而未成也。《会要》云:唐末六玺亡失,国朝铸以金鍮。太宗雍熙三年,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,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,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,铸以金,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。)
受命宝者,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,其一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其二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皆有受命之文,而未以受命名之也。
隋文帝受周禅,遂有东、西二魏之宝,其名不一,而所谓传国玺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乃永和玺也,其传最远。
开皇三年,始表异而出之,名曰受命玺,而受命之名立矣。
隋传之唐,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。
贞观十六年,乃自作受命玺,以白玉为螭首,其文曰「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」。
是隋、唐之际,各有是玺,而其文则异。
本朝继五代之后,二玺皆不复存。
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,中书门下言:皇帝受命宝,请以「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」为文,诏可,而不言其制度也(原注:《会要》误以膺字为应字,而《长编》不载,旁见于《宏词类编》者,乃作膺字。虽不足据,然累圣皆作「恭膺天命之宝」矣。)
大中祥符元年五月,有司详定封禅仪,请以玉牒、玉册并刻字填金,联以金涂银绳,缄以玉匮,置石䃭中。
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,印以受命宝,宝方一寸二分,文曰「恭膺天命之宝」,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(原注:《会要》云:请依旧制,别造玉宝,文同受命宝,则是八字皆同,而《长编》止载「恭膺天命之宝」六字,盖节文也。是时又作「天下同文之宝」,铸以金,以封石䃭。《会要》虽云封匮封䃭之宝,而不言别作,则又略也。)
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:皇帝登位,所有受命之宝,并缘宝法物,请下文思院少府监
从之。
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,诏以宫城火,重制皇帝受命宝,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。
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:「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,欲举而葬之,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。
其受命宝,乞陛下自宝用之,且示有所传付」。
检讨检寻典故,及命两制礼官详议。
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:「受命宝者,犹昔传国玺也。
宜为天子传器,不当改作。
谓今宜从省约,以称先帝恭俭之实」。
其后别造受命宝,而所议弗用。
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:「奉诏篆皇帝受命宝,请以『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』为文」。
从之(原注:以上并出《会要》。)
即是以观,本朝皇帝即位,皆作受命宝,而以「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」为文矣。
但前乎真宗,则有太祖太宗之世,后乎真宗,则神宗居英、哲之间,而受命宝亦不作,岂作辍亦随时耶?
将史失之耶?
哲宗得秦玺,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,以「天授传国受命之宝」为文,是哲宗有两受命宝,而秦玺其一也。
徽宗初年,亦作受命宝,因秦玺之旧,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为文,则徽宗之受命宝,不复用「恭膺天命」之旧矣。
既作受命宝,又作国宝,及天子、皇帝行信六宝。
大观元年,八宝皆成,十一月十一日,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(原注:镇国、受命本是二宝,而《会要》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,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,则当与国宝相乱矣。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,又诏八宝之名,一曰镇国神宝,二曰受命之宝,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。《会要》何为并载耶?)
今皆不存矣(原注:朱丞相《秀水閒居录》云:靖康京城失守,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。但八宝既失,而国宝独存,其文所谓「范围天地,幽赞神明,保合太和,万寿无疆」者,则又朱丞相误也。国宝文九字,曰「承天福,延万亿,永无极」,而「范围天地」以下十六字者,谓之定命宝,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。合定命宝言之,谓之九宝。靖康八宝皆失,而定命宝独在。蔡绦《国史后补》载九宝甚详,与《御制八宝记》及《会要》诸书皆相表里,当以说为正。)
予讨论玉玺本末,有所谓《云麓漫抄》者,乃(原注:彦卫。)景安之所作,予未之见,疑犹有遗论也。
讨论粗定,乃于亲戚间见之,顾其说微有差误,不足取信。
且如秦玺之为玉,或云和氏,或云蓝田,要当指一物为证。
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,命李斯篆书,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,何也?
献帝初虽失玺,后复孙坚得之,再入袁术,而徐璆以上于许。
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,何也?
曹操虽不受汉禅,而子丕实受之,刻玉玺之侧,曰「魏所受汉传国玺」,虽真伪未可知,未尝指言所刻也。
今云不应丞相时,先取其玺,何也?
晋元帝渡江,数世无玉玺,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,其后永和得玺,君臣相庆。
今云三国鼎立时,有假版天子之语,何也?
秦以前为方寸玺,至始皇侈而大之,乃作受命玺。
今云方围四寸,其为伪无疑,何也?
如此等类,不可胜举,姑举其概以自志焉。
玺书徵昌邑王 西汉 · 昭上官后
 出处:全汉文 卷十
制诏昌邑王,使行大鸿胪少府乐成宗正德、光禄大夫吉,中郎将利汉徵王,乘七乘传诣长安(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)
奏废昌邑王 西汉 · 杨敞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二
丞相臣敞、大司马大将军臣光、车骑将军臣安世、度辽将军臣明友、前将军臣增、后将军充国御史大夫臣谊、宜春侯臣谭、当涂侯臣圣、随桃侯臣昌乐,杜侯臣屠耆堂、太仆臣延年、太常臣昌、大司农延年宗正臣德、少府乐成廷尉臣光、执金吾臣延寿、大鸿胪臣贤、左冯翊臣广明、右扶风臣德、长信少府臣嘉、典属国臣武、京辅都尉广汉司隶校尉臣辟兵、诸吏文学光禄大夫臣迁、臣畸、臣吉、臣赐、臣管、臣胜、臣梁、臣长幸、臣夏侯胜大中大夫臣德、臣卬昧死言皇太后陛下:臣敞等顿首死罪。
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壹海内者,以慈孝礼谊赏罚为本。
孝昭皇帝早弃天下,亡嗣,臣敞等议,礼曰「为人后者为之子也」,昌邑王宜嗣后,遣宗正大鸿胪光禄大夫奉节使征昌邑王典丧。
服斩缞,亡悲哀之心,废礼谊,居道上不素食,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,内所居传舍,始至谒见,立为皇太子,常私买鸡豚以食。
受皇帝信玺、行玺大行前,就次发玺不封。
从官更持节,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馀人,常与居禁闼内敖戏。
自之符玺取节十六,朝暮临,令从官更持节从。
为书曰「皇帝问侍中君卿:使中御府高昌奉黄金千斤,赐君卿取十妻」。
大行在前殿,发乐府乐器,引内昌邑乐人,击鼓歌吹作俳倡。
会下还,上前殿,击钟磬,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,鼓吹歌舞,悉奏众乐。
长安厨三太牢具祠阁室中,祀已,与从官饮啖
驾法驾,皮轩鸾旗,驱驰北宫、桂宫,弄彘斗虎。
皇太后御小马车,使官奴骑乘,游戏掖庭中。
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,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。
取诸侯王、列侯、二千石绶及墨绶、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。
变易节上黄旄以赤。
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,赏赐所与游戏者。
与从官宫奴夜饮,湛沔于酒。
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
食监奏未释服,未可御故食,复召太官趣具,无关食监
太官不敢具,即使从官出买鸡豚,诏殿门内,以为常。
独夜设九宾温室,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
祖宗庙祠未举,为玺书使使者持节,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,称嗣子皇帝。
受玺以来二十七日,使者旁午,持节诏诸官署征发,凡千一百二十七事。
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及侍中傅嘉数进谏以过失,使人簿责,缚嘉系狱。
荒淫迷惑,失王礼谊,乱汉制度。
臣敞等数进谏,不变更,日以益甚,恐危社稷,天下不安。
臣敞等谨与博士臣霸、臣隽舍、臣德、臣虞舍、臣射、臣仓议,皆曰:「高皇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,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,行淫辟不轨。
《诗》云『籍曰未知,亦既抱子』。
五辟之属,莫大不孝。
周襄王不能事母,《春秋》曰『天王出居于郑』,繇不孝出之,绝之于天下也。
宗庙重于君,陛下未见命高庙,不可以承天序,奉祖宗庙,子万姓,当废」。
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、宗正臣德、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,告祠高庙
臣敞等昧死以闻(《汉书·霍光传》: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,太后诏曰「可」。)
蝇矢对 西汉 · 龚遂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二
陛下之《诗》不云乎?
「营营青蝇,至于藩;
恺悌君子,毋信谗言」。
陛下左侧谗人众多,如是青蝇恶矣。
宜进先帝大臣子孙亲近以为左右。
如不忍昌邑故人,信用谗谀,必有凶咎。
愿诡祸为福,皆放逐之。
臣当先逐矣(《汉书。武五子传》:昌邑王征即位,后梦青蝇之矢,积西阶东,以问遂,遂云云。贺不用其言,卒至于废。)
昌邑王贺 西汉 ·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三
贺与故太守卒史万世交通,万世问贺:「前见废时,何不坚守毋出宫,斩大将军,而听人夺玺绶乎」?
贺曰:「然。
失之」。
万世又以贺且王豫章,不久为列侯。
贺曰:「且然,非所宜言(《汉书·武五子昌邑王传》:元康三年封贺为海昏侯。后数年,扬州刺史柯奏云云,制曰:「削户三千。」)」。
昌邑王贺海昏侯元康三年三月 西汉 · 汉宣帝
 出处:全汉文 卷六
盖闻象有罪,舜封之,骨肉之亲,粲而不殊,其封故昌邑王贺海昏侯(《汉书•宣纪》)
上书言昌邑王贺 西汉 · 金安上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三
贺天之所弃,陛下至仁,复封为列侯
贺嚣顽放废之人,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(《汉书·武五子昌邑王传》: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言,奏可。)
奏记霍光议立皇曾孙 西汉 · 丙吉
 出处:全汉文 卷二十九
将军孝武皇帝,受襁褓之属,任天下之寄,孝昭皇帝早崩亡嗣,海内忧惧,欲亟闻嗣主,发丧之日以大谊立后,所立非其人,复以大谊废之,天下莫不服焉。
方今社稷宗庙群生之命在将军之壹举。
窃伏听于众庶,察其所言,诸侯宗室在位列者,未有所闻于民间也。
而遗诏所养武帝曾孙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,吉前使居郡邸时见其幼少,至今十八九矣,通经术,有美材,行安而节和。
将军详大议,参以蓍龟,岂宜褒显,先使入侍,令天下昭然知之,然后决定大策,天下幸甚(《汉书·丙吉传》:昌邑王废,奏记览其议,立皇曾孙。)
张敞玺书元康二年 西汉 · 汉宣帝
 出处:全汉文 卷六
制诏山阳太守:其谨备盗贼,察往来过客,毋下所赐书(《汉书•武五子•昌邑王传》)
条奏故昌邑王居处状 西汉 · 张敞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
地节三年五月视事,故昌邑王居故宫,奴婢在中者百八十三人,闭大门,开小门,廉吏一人为领钱物市买,朝内食物,它不得出入。
督盗一人别主侥循,察往来者。
以王家钱取卒,迾宫清中备盗贼。
数遣丞吏行察。
四年九月中,臣入视居处状,故王年二十六七,为人青黑色,小目,鼻末锐卑,少须眉,身体长大,疾痿,行步不便。
衣短衣大绔,冠惠文冠,佩玉环,簪笔持牍趋谒
与坐语中庭,阅妻子奴婢。
欲动观其意,即以恶鸟感之,曰:「昌邑多枭」。
故王应曰:「然。
前贺西至长安,殊无枭。
复来,东至济阳,乃复闻枭声」。
阅至子女持辔,故王跪曰:「持辔母,严长孙女也」。
故知执金吾严延年字长孙,女罗紨,前为故王妻。
察故王衣服言语跪起,清狂不惠。
妻十六人,子二十二人,其十一人男,十一人女。
昧死奏名籍及奴婢财物薄。
前书言:「昌邑哀王歌舞者张修等十人,无子,又非姬,但良人,无官名,王薨当罢归。
太傅豹等擅留,以为哀王园中人,所不当得为,请罢归」。
故王闻之曰:「中人守园,疾者当勿治,相杀伤者当勿法,欲令亟死,太守奈何而欲罢之」?
其天资喜由乱亡,终不见仁义如此。
后丞相御史以臣书闻,奏可。
皆以遣(《汉书·武五子昌邑王传》:宣帝即位,心内忌贺。元康二年,遣使者山阳太守张敞玺书。于是条奏贺居处,著其兴废之状。上由此知贺不足忌。)
奏书戒昌邑王 西汉 · 王吉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二
臣闻高宗谅暗,三年不言。
大王以丧事徵,宜日夜哭泣悲哀而已,慎毋有所发。
且何独丧事,凡南面之君何言哉?
天不言,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愿大王察之。
大将军仁爱勇智,忠信之德天下莫不闻,事孝武皇帝二十馀年,未尝有过。
先帝弃群臣,属以天下,寄幼孤焉,大将军抱持幼君襁褓之中,布政施教,海内晏然,虽周公、伊尹亡以加也。
崩亡嗣,大将军惟思可以奉宗庙者,攀援而立大王,其仁厚岂有量哉!
臣愿大王事之敬之,政事壹听之,大王垂拱南面而已。
愿留意,常以为念(《汉书·王吉传》:昭帝崩,亡嗣,大将军霍光秉政,遣大鸿胪宗正昌邑王即奏书戒王。)
奏绝昌邑王 西汉 ·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三
舜封象于有鼻,死不为置后,以为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
海昏侯贺死,上当为后者子充国
充国死,复上弟奉亲;
奉亲复死,是天绝之也。
陛下圣仁,于贺甚厚,虽舜于象无以加也。
宜以礼绝贺,以奉天意。
愿下有司议(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贺薨,豫章太守廖奏言。)
新序(案《新序》三十卷,见存。十卷不录,录其佚文。) 其十六 西汉 · 刘向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九
昌邑王征为天子,到营阳,置积竹刺杖二枚。
龚遂谏曰:「积竹赐杖者,骄蹇少年杖也。
大王奉大丧,当拄竹杖(《御览》七百十)」。
新序(案《新序》三十卷,见存。十卷不录,录其佚文。) 其十七 西汉 · 刘向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九
昌邑王取侯王二千石墨绶黄绶,与左右佩之。
龚遂谏曰:「高皇帝造花绶五等,陛下取之而与贱人。
臣以为不可,愿陛下收之(《御览》六百八十二)」。
新序(案《新序》三十卷,见存。十卷不录,录其佚文。) 其十五 西汉 · 刘向
 出处:全汉文 卷三十九
昌邑王治侧,铸(《续汉志》作「注」)冠十枚,以冠赐师友儒者。
后以冠冠奴,龚遂免冠归之曰:「王赐儒者冠,下至臣。
今以馀冠冠奴,是在王奴虏畜臣也(《御览》五百)」。
公孙述(六年) 其二 东汉 · 光武帝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二
西狩获麟谶曰「乙子卯金」,即乙未岁授刘氏,非西方之守也。
「光废昌帝,立子公孙」,即霍光昌邑王,立孝宣帝也。
黄帝姓公孙,自以土德,君所知也。
汉家九百二十岁,以蒙孙亡,受以丞相,其名当涂高,高岂君身邪?
吾自继祖而兴,不称受命。
求汉之断,莫过王莽
近张满作恶,兵围得之,叹曰:「为天文所误」。
恐君复误也(《华阳国志》)
吴郡三贤堂绍兴二十八年五月 宋 · 仲并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二四三、《吴郡志》卷六、《吴都文粹》卷二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七二三六、正德《姑苏志》卷二二、道光《苏州府志》卷一九、同治《苏州府志》卷二一、民国《吴县志》卷二九
绍兴二十八年春敷文阁待制阳羡蒋公之镇吴门也,既期年矣。
治最上闻,帝用褒宠。
民安初政,郡以无事,公唯益勤不懈。
事有关于风教,纤悉必举。
前人遗踪胜概,以次复焉。
又以前政信安孟玉之意,尝捐金欲兴三贤堂
唐左司郎中洛阳韦公、太子少傅太原白公太子宾客中山刘公,皆尝牧此邦者,邦人尊之曰三贤。
曩岁为堂以祀之,毁于兵火垂三十年,邦人念之叹息。
公访其遗基,得于郡治故木兰堂之左,攘剔榛翳,抡材庀工。
百姓不知,僚属皆乐从也。
三月辛酉堂成,制度古雅,不陋不奢,称三贤之居焉。
塑其像,以次位置于堂,南向东上。
并尝一再从公过焉。
公曰:「其为我记岁月」。
固辞不获。
并每独怪《唐史》,如文艺、儒学、循吏三传,几二百人。
韦公法当处一焉,乃独不为立传,亦史册之遗恨也。
惜哉!
贞元初,由左司郎得郡于此。
清德临民,民乐其政。
暇日宾礼名流,与之酬唱。
于时白公客游郡下,盛称公风流雅韵,播于吴中,至有诗仙之目。
自以不得与公游宴为不满。
已而罢郡,寓永定僧庐。
羁旅萧然,欲求田课耕而未得。
每端居焚香扫地而坐,清风峻节,可想而知。
其后白公自杭移苏,实宝历初元也。
首以公郡宴诗镵之石,酷爱慕之,每自谓不及。
韦公大概可见于此。
史不传,不得不致详焉。
若白与刘,行事始终则有本传在。
二公共生大历壬子岁,真辈行也。
晚益相厚,世谓刘白
之去郡,刘以诗遗之,有「千家万户婴儿啼」之句。
虽三代遗爱,何以加焉?
后六七年,当太和中刘亦继来。
乘郡荒疫之馀,抚摩安辑,免民于转徙,文宗锡服以宠之。
白公时在河南,犹以诗为刘贺
三贤平时道义相先,分相好,诚相与也。
而文声政绩,兼优并著,且俱为有意于民者。
名藩巨屏,得一师帅,吾民幸矣。
乃接踵来临,岁月未远,声名风采,炳乎其辉。
一时盛事,他郡所未有也。
去之三四百岁,邦人怀慕之不衰,宜哉!
公复振起而一新之,是将传之愈久而愈无穷也。
蒋氏代以儒学显,至公而守兹土者三世矣。
公少受知于世父枢密师魏公,翰墨篇章,悉有家法。
晚逢明天子擢登法从,处剧以简,中扃湛然,到郡今踰年矣。
锄荒植废,皆如此堂,未易一二书也。
并闻元祐中魏公帅南海,郡人绘前刺史吴公隐之、宋公璟而下八人,筑室以祠之。
魏公阅图籍所载,又得滕公修、王公林,合前八人者号十贤,各为之赞叙。
公今新斯堂也,视十贤之举,盖不谋而契。
益知公之心,真魏公之心哉。
敢并书以告来者。
五月庚申朔左朝奉郎、前差通判信州军州、主管学事江都仲并记。
广平绍祖书。
清凉洞记崇宁元年三月 北宋 · 邓御夫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七二二、《曹南文献录》卷六三
此洞古老,相传秦王避暑宫也。
查洞门左右惟有石滓积而成阜,并无碎石、大石,以此见当日取石段用修秦梁桥也。
秦梁桥十三谼,其石皆出于此。
是时使者奉命,因采其石,取成宫阙门户,准备秦王驾幸山郡,将过清河,屯军驻跸,暂时避暑于其中。
秦之制作,皆以万年为计,料当日之意不独为始皇安置銮驾,并欲为秦天子世世东巡之憩馆也。
凡别山数处有秦王避暑宫者,皆此例也。
秦梁桥,嘉祐中曾拆出记文,乃秦时所修。
后人但观秦梁桥与避暑宫,茍非秦之势力,则不能为也。
因阅《后汉志》,其注引晋《地道记》,谓此宫为废冢,或云汉昌邑王造,或云秦时,尚持两说,是皆不知其故也。
观其制作,原非冢墓之规模。
其明道长三百尺,上下各阔十六尺,其中两处有曾安隔门痕迹,其非隧道无疑。
且查诸处坏陵废冢,皆无此制,料其本意,创置秦梁桥广拆石段,因命工匠就洞凿成宫室,排列位次,待始皇驾到权时安息,以避寒暑于其中。
良哉,秦之使者,其多能如此!
古之礼堂高三尺之陛,此堂之陛乃高三尺,准作秦王寝宿之正宫也;
内列四小门者,准作近侍人之所居也;
堂门之外设两大阁者,准作大将军宿卫之所居也。
明道之中设两隔门者,准作禁行之限也;
西有开凿小阁者,准作侍从贵官安泊之所居也。
工既竣,适秦王游丰沛,厌禳异气,以次东巡海隅,遍历山岳,以故不经昌邑,不过秦梁桥,是以此宫弃而不用也。
熙宁时,有钜野陈著作名戭,川人,因检田到此,亲临阅看,但见荆棘荒芜,土石埋塞,几与门齐,遂劝谕村人鸠工开㙭。
适值熙宁七年甲寅,春夏大旱,农功不兴,数村少壮畚锸齐至,搬担月馀,土石俱尽,堂阁张列,显焕如初。
自后游人接踵骈肩,无不爱羡而去。
余性乐山水,志爱远游,因亲友重劝,遂与钜野宰商公名元之字善长曹人。)集议,于元符元年九月十六日出给公据,得住此山,已五年矣。
因思宫者王居之名,今既降为山人野士之所居,于理难以依旧名宫,自今以后,山号神农山(其上旧有神农庙故基。),洞号清凉洞,堂号善道堂,堂前东西二大阁,号东西二厅
允为修道设教、益寿延年之胜地。
后有继余而居者,无作狂祠,无多骚扰,勿使乡人怨吾首先居住,以滋后累,幸甚幸甚!
时崇宁元年三月十三日,住清凉洞海山子邓御夫谨识。
沈氏述祖德碑 南齐 · 沈麟士
 出处:全梁文卷四十
沈莫盛于吴兴,始吾祖戎,建大勋,辞显秩,繇江北避地,居吴之馀不乡,其卒也,于永平元年,葬乡之金鳌山,时有金鹅飞集,三鸣而去,童谣曰:「金鹅鸣,沈氏兴,代代出公卿」。
遂更名其山曰金鹅。
夫天发物祥,人应歌咏,繇来之数,厥非偶然,盖由沈氏积善累行,肇基既远,而戎祖盛德大业,足以缵先绪,光祖宗,感天祐,昌后嗣,故吉祥之事,动而先见耳。
沈本姬姓,自帝喾之妃姜嫄,践巨人迹而生后稷,树艺五谷,开粒食之源,贻万世之利,书曰:「后稷播种,蒸民而粒」是也。
传[B]21玺叔望裔不窟生鞠,鞠生公刘,复修后稷之业,百姓怀之。
子庆节,国于幽,继皇仆、差弗、毁隃、公非辟方、高圉侯牟、亚圉云都、组绀诸盩、及古公亶父,笃于仁义,避狄迁岐,民皆舍故土而归之。
古公传王季文王,圣化普被,归命者四十国,孔子曰:「周之德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」。
武王受命,其同母弟聃季载,乃文王十子也。
有才德,为司空,封于汝南平舆之沈亭,为沈子国,沈氏得姓,实始诸此。
聃季卒,子伯桓立,伯桓卒,子坰立,坰卒,子采立,采卒,子乙初立,乙初卒,子苏立,苏卒,无嗣,弟杼承统,杼之子庚向,壬局,而庚向入为周卿,勤于王事,仍封其子忽于沈,忽卒,子不离立,不离卒,子辛生立,辛生卒,子已济立,已济卒,子遇立,遇卒,子楫立,楫卒,子德胤立,德胤卒,子鯆立,鯆卒,子逞立,年尚幼,周敬王元年,吴伐之,奔楚,子嘉立,以不赴召陵之会,晋怒,使蔡人灭其国。
自聃季至嘉,历世十八,国虽小弱,然率忠厚,鲜有兵革之警。
嘉生尹丙、尹戌,才略杰出,精于兵机,入楚为令尹
戌生诸梁,字子高,有五虎之威,九牛之力,怒发强须,摧锋敢战,楚封为叶公,生茂春及尹射尹文
茂春袭叶爵,传叶氏族。
尹射生尹赤尹未,隐华山尹文生随,内史司户参军
随生永中乙奇,永中生犹行,受业于曾子之门,仕卫大夫
犹行生安仁安仁生同,俱齐大夫,居武城
同生,有才名,秦始皇并天下,诏封丞封(《元和姓纂》作「相」),辞徙江南
生平,平生祖,祖生保,汉文帝以征蛮功封竹邑侯
保生遵,太子太传敷德侯,家九江寿春
生达及逵,达为骠骑将军,生乾,拜尚书令,乾生南阳太守弘,弘生河南郡昂及勖,昂生御史中丞奋,奋生将。
大匠子恪,恪生尚书关内侯谏及谦,谦生济阴太守
谏生戎,《姓纂》云:「十二伐孙」。
字威卿,初为光禄勋,以九江从事,迁济阳太守,时尹良逆命,戎不烦兵甲,往谕降之,光武海昏侯,辞不受,因居吴兴,子孙蕃衍,毓秀产灵。
凡金鹅乡之沈,皆出于祖戎,德文并著,辉映后先。
戎子酆,字圣通零陵太守,有善政,芝草生,黄龙见。
次曰礼,尚书令
酆子侍御史景,字孟高安平相。
浒字仲高,以景端鲠清直,迁相河间王,捕诸奸佞,导王以礼,赐衣一袭以嘉之。
景子荆州刺史彦,彦子湘东守文涞,涞子海阳夔,夔子澜,澜子充,充子劲,官扬威将军,死节不屈,朝廷嘉其忠,赠东阳太守
劲子大长秋赤鲸及吏部尚书嘉。
赤黥长子膺期,大中大夫
中子叔任,益州刺史
少子说道,梓潼太守
嘉子散骑常侍
次子坰,车骑将军
期生四子,长庆之,累建大功,加始兴公,赠司空
次虔之,为乐安,居官清素,民皆德之。
次岳,次峻,并文名冠世,峻为西台学士
其他支派咸,名人代有,照耀史策,统而举之,或远引高蹈,或致君泽民,或立言垂范,或折冲御侮,或孝友于家庭,或忠节殉国难,沈氏之兴,莫是过也。
斯岂非戎祖盛德垂统之所致欤。
宋元嘉三年,伯父叔兄辈侍中怀文贞公演之,襄公庆之、乐安虔之、参军璞之、新宁男融之、吏部尚书昙庆,五兵尚书怀明、光禄大夫孟韪、征西长史叔仁等,念祖德不忘,表请于朝,诏曰:「东汉故臣沈戎,沈国嫡系,世有善行,才智兼长,忠义自矢,遂敢身入虎穴,谕以至诚,一矢不加,逆子格面,茅社之锡,用以旌功;
乃国难既夷,挂冠远遁,舍故宅为佛寺,封侯如脱履,进不为身,退不为名,忠上洁己,邦家之光,沈氏积善,唯述之,可追封为述善侯」。
并敕其所舍寺曰怀德寺。
鸣呼,祖之德,久而弥彰矣。
夫人于利害之关,富贵之际,见不透,决不力,避难苟禄,死无得称,以视祖为何如邪,是知叶于天人,而昭显于嗣裔,赠爵于后王,皆繇德也。
麟士自愧固陋,雅志林泉,缉古人之遗书,考先世之德业,窃恐前徽或湮,后昆罔继,故述其大凡,勒之墓侧,以志不忘云。
时大梁天监癸未春三月吉旦(《湖录,金石考》四。案:所列世系,多与《宋书·沈约》、《元和姓纂》不合。)
程宫詹 明 · 沈周
七言律诗 押麻韵
高官博学何辞諻,顷疾长殂可悼嗟。
君子不知蝇有恶(恶矢也蝇恶出昌邑王传),小人安信玉无瑕。
圣明浩浩汤除网,睽极茫茫鬼载车。
归把遗文殉深葬,看从地下发光华。